
5月21日,由省质监局、省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从此有据可依。这也是全国首个“最多跑一次”省级地方标准。
截止3月底,59个省级单位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958项,其中省直单位695项,中央直属单位在浙机构263项。设区市本级平均1002项,县(市、区)平均862项。
投资审批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进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使一般项目的图审时间从55天压缩到20天以内,同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出台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和服务指南编制规范。开发新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并上线试运行,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零上门”在线办理。
市场准入领域:总结推广台州市改革经验,全省全面推行外贸企业十一证“证照联办”。
便民服务领域:率先在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推进改革,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结果互认”等方式,实现了全程“最多跑一次”。目前,群众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正常情况下前台受理后不超过50分钟就可以办结。
职业资格方面:部门和地方自行设置的19项职业资格正在走法定程序取消,二级建造师“两证合一”,7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已经实施。
公安服务方面:衢州市率先打破警种界限,实现了8个警种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集成办理。
由省质监局、省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正式发布,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基础工作迈出坚实一步。
从标准制定角度来说,如何定义“最多跑一次”、界定其事项范围?
《规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最多跑一次”是指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有哪些呢?
《规范》规定,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负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
公共服务事项有哪些?
主要是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交办事申请、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事项,比如施工图审查。
《规范》也明确了两类不宜列入事项清单的行为。一是除法律特别的制度设计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这类行为具有强制性、惩戒性等特点;二是基于一般民事合同关系提供的商业性服务事项,不属于公权力直接干涉范畴。
《规范》是推进“最多跑一次”下一步改革的“技术指南”。
结合当下改革成果,《规范》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8项工作要求:
强化评价监督 促进改革落地
为了让改革更好更快落地,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我省将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最多跑一次”标准体系。
接下来,我省将切实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入查找关键问题,尽快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公共数据部门共享”“法人库人口库数据全省贯通”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究和制定,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
标准制定只是标准化的一个环节,更重要的是标准的应用和持续改进。
省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安排一批“最多跑一次”标准化项目,通过实施重要标准来为全省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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