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关于2018年第一批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对2018年第一批申报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评审。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及时提出,公示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满后,将对符合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及发证。
附件:2018年第一批通过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评审单位公示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