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浦江县花桥乡前坞村党支部书记黄法转被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了。
这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黄法转不仅是大家平日工作生活中的“熟面孔”,几年前还曾被评为省“千名好支书”,在当地不少干部群众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黄法转出了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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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法转交代,他2011年7月当上村党支部书记后,兢兢业业为村里做了不少实事,赢得了村民们认可,也获得了一些荣誉。然而,伴随着成绩和荣誉而来的是,他的内心开始躁动,违纪违法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2014年3月,黄法转召集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实施该村林地基地道路建设工程,并将该工程“包装”后以特色经济林项目的名义,向县移民办申报移民补助资金,具体事宜均由黄法转负责。后来,村“两委”以“包清工”方式组织实施了该村林地基地道路建设,并于当年11月完工,工程款由村集体资金垫付。同年12月2日,100万元移民补助资金被拨付至该工程的挂名公司账户。

浦江县花桥乡前坞村特色经济林
资金如期拨下来了,按理说应该转入村集体账户,但黄法转却动起了“歪脑筋”。
黄法转认为,他与黄伯荣、黄宏展的关系一直不错,二人可以算作“自己人”。这几年,村内渐渐形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局面,所谓的集体决策成了一种形式。因此,他觉得“即使拿了这笔钱,也不会有人来过问”。
2014年12月,黄法转要求那家公司将100万元移民补助资金中的50万元直接给其本人,其余50万元则汇入村林地合作社银行账户。随后,黄法转将拿到手的50万元移民补助资金以个人名义分四笔存入了自己的账户。
同月,黄法转以支付工程尾款为由,要求黄伯荣从村集体账户中提现40万元,然后他以个人名义分三笔将其中的30万元存为定期存款,另外10万元存入其个人信用社账户挥霍。经查,黄法转还曾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重复报账的方式,将10万元村集体资金据为己有。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黄法转先后将100万元村集体资金放入自己的“腰包”。
“我也曾挣扎过,但想到自己这些年来为村里干了这么多事,却没捞到一点好处,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看到‘有机可乘’,内心深处的私欲好像得到了释放,于是把手伸向了村集体资金,却不知道这是在‘自掘坟墓 ’”在接受谈话时,黄法转懊悔地说。
在查处黄法转个人违纪违法问题时,浦江县纪委监委也同步查处了黄伯荣、黄宏展违纪问题。2017年8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法转、黄伯荣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黄宏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被告人黄法转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不入账、做假账及重复报账的方式,将100万元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2018年上半年,黄法转被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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