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指南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程序和要点、核查复核以及信息公开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的核查。
对重点排放单位以外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可参考本指南执行。


























素材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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