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东方日升BIPV | 光伏建筑2023前沿政策——京津冀篇

东方日升BIPV | 光伏建筑2023前沿政策——京津冀篇 东方日升BIPV
2023-09-14
0


BIPV

京津冀 




 BIPV政策解读

>更多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各省市响应十四五建筑节能规划,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以补贴、标准等形式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普及。



北京

建筑要求+奖励激励




光伏+(2023—2025)
“+ 光伏”阳光工程


01


6月28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种,明确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应使用光伏发电等太阳能技术,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创新“+ 光伏”综合应用模式,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强城市更新领域光伏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90万千瓦


实施阳光园区工程


   实施“产业+光伏”应用

在生物医 药、仓储物流、文化创意、汽车、电子等产业园区,大力推广分 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新建园区将光伏发电作为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条件,推进既有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光伏屋顶改造,通 过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光伏发电应用,打造阳光示范园区。推进 顺义区、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发 试点工作。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园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90万千瓦


实施阳光惠民工程


   大力支持住宅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大力支持新建居住建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农村地区住宅光伏标准化管理, 推动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将光伏发电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重 要内容,在电力设施更新中优先安排光伏综合应用。到 2025 年, 新增阳光惠民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40 万千瓦


实施阳光基础设施工程


   交通、水务、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光伏发电系统应用

到 2025年,新增阳光基础设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万千瓦

合理利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服务区屋顶及隔音墙、边坡闲置空间,实施光伏发电工程。鼓励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支持符合规划的露天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大力发展光伏智慧充电桩综合应用。在具备条件的新建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同步实施光伏发电工程。推进垃圾焚烧厂燃气电厂实施光伏发电应用。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光伏发电应用尽用。将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作为生态修复的新方式,推动关停和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等场景规模化开发光伏电站工程。


实施阳光商业工程


   新建大型 商业综合体、商务建筑融入光伏技术
支持商场、写字楼、宾馆、饭 店等建筑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建筑地方标准中明确光伏发电应用要求。到2025年,新增阳光商业 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万千瓦

实施阳光公共机构工程


   公共机构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新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市属公共机构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市区两级既有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改造,加快城市副中心、平谷区级公共机构光伏改造试 点工程实施。加快实施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工程等建筑光 伏一体化示范。到2025年,新增阳光公共机构光伏发电装机达 到10万千瓦




绿色建筑资金奖励


02
最高1000万奖励


   为深入推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规范建筑绿色发展市级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根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建〔2022〕2185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奖励绿色建筑建设。

(一)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2号)第七条前四项要求且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项目,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管理系统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通过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综合验收的项目按照核定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市级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投入的30%

(二)超低能耗建筑。包括符合《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11/T1665)的城镇居住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示范项目技术导则》或北京市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的城镇公共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技术要点》(京建法〔2017〕11号附件1)的城镇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农宅示范项目技术导则》(京建发〔2018〕127号)或技术标准的超低能耗农宅。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整栋实施,通过超低能耗建筑专项验收。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三)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满足北京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1/T1831)且装配率达到AA(BJ)级、AAA(BJ)级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12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四)高星级绿色建筑。满足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京津冀《绿色雪上运动场馆评价标准(DB11/T1606)》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或满足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北京《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绿色改造评价标准(DB11/T1844)》取得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天津

结合,绿色建筑建设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01
光伏覆盖率达50%


   8月16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应用。

强调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


推广城乡建筑太阳能应用。工业园区、交通设施建筑、居住建筑及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共建筑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持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30年,光伏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各区政策出台


02
西青区


   西青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28日,天津市西青区印发天津市西青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政府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武清区


   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5月18日,武清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建设集光伏发电、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东丽区


   东丽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2月3日,东丽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东丽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使建筑从能源系统的消费者转为低碳能源系统中的“产消者”,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到2025年,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北辰区


   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0日,北辰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项目示范。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升高,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河北

专项资金,绿色建筑普及



城乡建设碳达峰


01
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月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既有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张家口承德保定邢台等市打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地。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石家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70万元

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印发了《石家庄市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绿色建筑补贴范围及办法,高星级绿色建筑:通过预评价二星绿色建筑每平方米补助5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通过三星绿色建筑每平米补助2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或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每平米补助1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获得三星级运行标识或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每平方米补助2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80万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每平方米补助5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东方日升BIPV


立即扫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方日升BIPV
关注了解东方日升bipv领域最新动态
内容 125
粉丝 0
东方日升BIPV 关注了解东方日升bipv领域最新动态
总阅读29
粉丝0
内容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