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阳光人寿乐童保保障计划

阳光人寿乐童保保障计划 gh6cfcc3351369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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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保障的5个真相

少儿大病治疗费用高,至少40万起,对家庭影响巨大

少儿重疾发病率高,中国0-14岁儿童的恶性肿瘤患病人数在每年4万左右,并且以2%的速度在增长

少儿重疾治愈率高,最普遍的儿童恶性淋巴瘤治愈率是85%,儿童白血病治愈率也在80%以上

少儿重疾死亡率低,20岁之前患恶性肿瘤的死亡率明显低于其他年龄段

少儿保障越早购买,保费越低


  • 对孩子来说:

少儿期间患病,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长和身心发育等等;未来再购买时会面临拒保,很难享有保险庇护

  • 对家庭来说:

一旦孩子罹患重疾,对于家庭不仅要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父母双方至少会有一人选择全职陪护,意味着面临双重经济损失

需要商业保险作为有力补充




阳光保险,国内7大保险公司之一,成立于2005年7月,集团注册资本金67.1059亿元人民币,是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


阳光人寿保险是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目前已有36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超1800家,服务网络实现全国覆盖。


★  2014年 获 “最佳保险理赔奖”

★  2015年 获 “2015最佳品牌建设保险公司”

★  2015年 获 “大众保障突出品牌”

★  2016年 获 “中国企业信用500强”

★  2016年 获 “2016最佳品牌建设保险公司”

★  2016年 获 “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公司”

★  2017年 获 “最佳品牌建设保险公司”


01
产品介绍
  • 产品名称: 阳光人寿少儿乐童保两全保险(主险)

                       阳光人寿附加少儿乐童保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至17周岁(含)

  • 投保人年龄限制:18周岁(含)-50周岁(含)

  • 交费方式:年交

  •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

  • 保险期间:30年

  • 等待期  :180天

  • 基本保额最低10万起,且为1万元的整数倍


02
特色介绍




03
保险责任


主险责任

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2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6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附加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重大疾病”;

(二)因导致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主合同效力同时终止,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180天内投保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2、身故或全残,不承担投保人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和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180天之后按照确诊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仅给付一次。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180天内:经医院确诊患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因意外伤害导致除外),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18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确诊首次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

投保人重大疾病疾豁免保险费: 

1、投保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未满60周岁

2、投保人未变更

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

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将豁免自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


04
案例分析

一、康先生为 0岁 的儿子,投保阳光人寿乐童保50万保障计划,交费期10年,年缴保费6050元,总缴纳保费60500元,获得的保障如下:

A、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所交保费               

B、累计轻症重疾保险金10万元           

C、投、被保险人豁免保障 

D、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21000元 (最高)

E、30岁时满期金96800元(6050*10*160%) 

F、 阳光完善的健管服务             

二、康先生为 0岁 的儿子,投保阳光人寿乐童保10万保障计划,交费期10年,年缴保费1210元,总缴纳保费12100元,获得的保障如下:

A、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所交保费                 

B、累计轻症重疾保险金2万元          

C、投、被保险人豁免保障               

D、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4200元 (最高)

E、30岁时满期金19360元(12100*160%)

F、 阳光完善的健管服务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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