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努力与减排量不成正比时,问题出在哪?

制图:王珊

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其中大部分涉VOCs企业为工业企业。制图:王珊
为何选对技术如此关键?
尚不论不同行业,就算同一行业的不同工序所排放的有机废气都有很大差异。正确的治理技术对于企业就像一把钥匙对应一把锁的关系。钥匙选错了,锁,自然打不开。
在一段时间的实地走访调研后,张新民发现VOCs治理技术和企业匹配度很差,如忽视调温调湿、除颗粒物、除油等影响因素。“我们希望企业选用匹配自身工艺排放的技术,而不是盲目追求形式,不加区分全部上燃烧。例如一个企业排放量本身不大,那么UV光解加活性炭技术就能满足;而另一家企业废气含多种卤代烃,上催化燃烧设备后会产生二恶英,因此并不能通过燃烧处理废气。”张新民说。
“《指南》编制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应付治理、无效治理的问题,不仅可以告诉某个工业企业选用的VOCs治理技术是否好,还能量化评价好在哪里;对于不好的,到底不好在哪里也能给出明确答案。如果把这些评价标准理顺,相信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会有促进作用。”张新民告诉记者。
翻开《指南》,可以发现内容编制处处体现出张新民所说的“从更全面的角度量化体现技术用在企业主体上是否合适”这一宗旨,如设立包含去除效率、能源消耗、运行效率、经济性能、副产物、安全性在内的六项一级评价指标,以及出口浓度、综合能耗、副产物性质等11项二级评价指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院长林翎认为,在标准化改革的发展过程当中,已经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同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团体标准由会员单位约定使用,也供全社会参考使用,是政府环保工作非常有力的补充,对地方政府掌握当地企业VOCs治理情况,以及企业自评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从而实现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硬件条件”与“人为因素”同样重要
与张新民重点关注治理效果综合评价不同,上海大学编制团队将目光投向了治理设施运营维护。
当前,VOCs治理行业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治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行等问题,同时监测监管技术较弱,科技力量不足等日益凸显。我国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方面尚无明确的标准,仅上海市、广州市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现有政策强调解决‘硬件问题’,相对忽略了‘人为因素’。编制组希望通过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运行和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增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设施运行中出现安全隐患,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协同进步。”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潘赟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
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它是我国针对重点VOCs排放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最早的行业,其VOCs成分复杂,且化工行业中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火灾爆炸事故率不低,设计过程需要考虑每一个细节,才能最大可能降低风险。
“《规程》因此详细规定了各种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控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记录与报告等要求,可作为VOCs治理设施系统选定、方案选择、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现场管理的参考依据。”潘赟表示。

《规程》主要内容之一:运行控制模块。
值得一提的是,VOCs治理涉及如石油、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不同行业,其中中小型企业众多,由于中小型企业成本、技术、管理范围等各不相同,《规程》在编制时对中小型企业给予了充分考虑。例如,在预处理及后处理环节方面以及采用的治理工艺的选择上,尽可能对已有的治理工艺提出相应的要求和规范,以此在规范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自身。
“两项团体标准从开始编制到出台历经近两年时间,一经发布,便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标准发起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兼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克食向中国环境报记者表示:“未来我们将继续跟进和推动其在地方和企业的宣贯、采信等工作。”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相关标准发布只是第一步,VOCs治理设施要想达到预期目标,尤其是长期保持稳定效果,还需要每一家企业在扎扎实实做好前期设计、工程建设和减排绩效等工作的同时,在后期运营管理上多下功夫。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