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管齐下”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通知。
年度目标: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全市各区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100%,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过30%,并发布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8%的设计标准。扩大星级绿色建筑执行范围;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
《工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重要变化:首次明确规定光伏系统成为新建工业建筑的“标配”。新建建筑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 50%(特殊、有爆炸危险厂房可豁免)。
一体化鼓励:在工业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光伏发电系统时,宜采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
上海市: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
《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通知,这是《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核心要求:确立“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与“光伏安装”两项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对新建建筑的绿色性能提出了更全面、更硬性的考核标准。
吉林省:系统化推进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通知。
核心目标: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实施路径: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园区内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推进既有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绿色低碳改造;推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应用。
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对绿电直连的适用条件、实施流程、运行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运营模式:项目整体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模式运行。
消纳硬指标: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余电上网上限:余电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按照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以下简称“三州一市”)原则上不超10%,其他地区原则上不超2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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