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为帮助职工了解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充分享受本次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结合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变化、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个人申报事项以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小编为您带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解答》,供广大职工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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