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成本是项目在运营期内主要的资金流出,也是影响项目收益率的重要因素之一。集团对于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评价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也有明确的规定。
修理费计算基数为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
海上风电:质保期内0.5%,质保期外1-3%(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提升0.5-1个百分点,逐级提高至3%)。
陆上风电项目:质保期内0.5%,质保期外1%-2%,每5年提升0.5个百分点,分散式风电在此基础上上浮10%。
光伏项目:质保期内0.1%,质保期外0.3%-0.6%,每5年提升0.1个百分点,光伏复合项目和分布式光伏修理费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
海上风电30元/千瓦。
陆上风电15元/千瓦。
光伏发电8元/千瓦。
其他费用30元/kW。依托存量火电、水电等建设、运营、管理的场区内光伏项目,其他费用可适当降低,但原则上不低于20元/kW。
海上风电0.35%,陆上风电、光伏发电0.25%,计算基数为固定资产原值(含建设期利息)。已签订保险协议的可按保险公司承诺费率取值。
定员数量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集约化管理企业机构设置和编制定员管理办法》相关标准。同时鼓励专业化集中运维管理,降低人工成本,定员数量不应超过相关标准的上限,并在此基础上精简人员数量。
人工工资及福利按项目单位实际工资水平计算。
按已签订的协议、租赁合同计列土地租金。同时,租金的支付时间也会对收益率造成影响,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资金支出的时间越早,对收益率的影响越大。例如租金每年支付会比一次性支付数年的支付方式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