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在羡慕别人家的公共自行车吗?
好消息来啦!
咱象山人的公共自行车就要落地啦!
1000辆
无桩模式、GPS定位
支持手机APP支付
哇,还很高大上的咧!

为了让市民和游客更便捷的完成短途出行,让公众交通更绿色更环保,同时也为了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智能更美好,11月30日,我县正式印发《象山县无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通过投放公共自行车的方式,让我们每个人的出行实现少排放少添堵,让低碳绿色出行成为我县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据了解,我县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具体负责实施。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期在中心城区投放1000辆公共自行车,覆盖范围为北至后堂街,南至丹河路,东至海山路,西至园中路。 
(网络配图)
后期将根据投放后的使用效果、市民反响、市场需求等情况,逐步扩大城区覆盖范围。城区的医院、含初中以上学制学校、大型商业设施、公交换乘点、车站、居民区、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建设施和人流习惯集中场所,都有可能配置相应的公共自行车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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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行车采用地面无停车桩形式,系统具备GPS定位及自动报警、故障自检等相关功能,服务系统由自行车智能锁、手机APP、信息管理平台构成,同时具备办卡租用和手机APP付费租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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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我县公共自行车实行收费租用模式为市民提供服务。
1 相关手续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行办卡租用和手机APP付费租用并存,市民凭身份证办理公共自行车租用卡,首次办卡需冲值人民币200元,卡内租赁备用金余额不能少于100元,销卡时退回卡内所有余额;手机用户扫描公共自行车二维码下载APP软件进行实名认证,采用APP租赁公共自行车时需缴纳200元押金及保证有足够的租金费用,还车时24小时内退回押金。

(网络配图)
2 收费标准
刷卡租赁:实行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后,第1小时按每1小时1元标准收费,第2小时按每小时2元标准收费,第3小时按每小时3元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APP租赁:采用分段计时累进方式收费,收费标准:1小时内按每分钟1分,2小时内第2小时按每分钟2分,3小时内第3小时按每分钟3分,不到1分钟按1分钟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费。
备注:相关收费手续报发改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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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目前,已着手公共自行车的招投标工作,随后,将在中心城区部分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立公共自行车停放点,供市民们尝鲜体验。预计在2017年3月左右,完成1000辆公共自行车的投放,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来源: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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