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下旬,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对民丰开展“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检查组共4人,按《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要求进行了资料和文件检查,对民丰生产铝箔衬纸的五分厂、仓储运输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检查组认为民丰食品用纸包装产品生产设施、卫生设施和仓储设施较齐全,但在风险分析制度、不合格品记录和召回演练记录方面仍需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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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接受国家食品用纸生产监督检查
民丰特纸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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