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劳模、工匠精神,更好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百年民丰复兴及构建和谐民丰作出新贡献,公司从本月开始,将开展2015~2017年度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工作。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三年评选一次,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评选以政治思想品德优秀、业务能力过硬为标准。要求为公司的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日常的生产经营作出贡献,并且在劳动态度、工作质量、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出勤率等具体考核指标上有过硬表现。对劳动模范评选,公司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在:为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大贡献;在改良设备、改善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上有突出贡献;在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创新中有特殊贡献;为公司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作出重大贡献;在维护企业稳定,构建和谐企业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重大贡献等工作中至少有一项突出成就。
评选工作将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科研第一线,以群众公认为基础,坚持原则,注重质量。公司将分两轮开展工作。第一轮本月底前,各单位按标准要求推荐先进名单;第二轮4月9日前,各单位在第一轮汇总名单中按要求评选劳模和先进。4月下旬公示候选人,确定劳模先进名单后,公司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劳模先进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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