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山电动自行车车主
请注意!
尽快前往
象山电动车备案登记点
申请备案登记
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

重磅消息!
自国家新标准实施后
旧国标的电动车即将面临淘汰!
新国标有什么变化?
一句话!以后你的电动车会更安全!上路更有保障!

文字太长难理解?
不急,马上为您提取重点、详细解读!
重点
01
超标车禁止生产销售
重点
02
2019年4月15日前旧国标允许销售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在宁波生产、销售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重点
03
买到的电动车不合标准有权退货
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列入《公告》。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重点
04
已购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三年过渡期
消费者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核发临时过渡号牌。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视作已经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已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以下是重中之重!
请务必仔细阅读!
请象山电动自行车车主
尽快前往全县电动车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
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
1、哪些电动自行车需要备案登记?
答:市民自购买二轮电动车至今未领取电动车号牌的,全部必须到所在辖区交警部门办理手续,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之前申领过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就不需要再次备案啦!)
示例
以上电动自行车都需要前往登记点备案登记
2、备案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一般为购车发票,若发票遗失或车辆是他人赠送等其他情况,请出示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其他证明)。
3、备案登记开始时间?
答:从2018年12月10日正式开始。
4、备案登记地点?
答:全县一共13个登记点。可就近选择。

(若有疑问,可提前拨打备案登记点电话提前咨询。)
5、临时号牌长什么样?
答:可以先睹为快!

再次提醒!
12月10日(下周一)起
前往上述13个备案登记点
为您的电动自行车
免费申领一个“临时的身份证”
更合法!更安全!
赶紧行动起来!

看完文章,记得点
!
来源:象山交警
新闻热线:0574-6571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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