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网络零售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直播带货”既有电视购物的节目形式,也有网络购物的邀约信息,还有广告代言的表现存在,产业链条比较复杂,网络主播、内容发布平台、产品供应企业等相关参与者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而随着疫情常态化,网络营销日趋自媒体化,直播带货的热度将不断上升。
据介绍,通过制定实施两项标准,有利于引领和规范我国直播购物和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方向,杜绝直播行业乱象、重塑行业生态,提升新零售行业的技术管理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