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象山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以来
已经有许多车主申领到了车牌。
但仍然有部分车主
尚未备案登记!
倒计时不到4个月啦!
请大家抓紧时间!

告知书
各位车主: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面实施备案登记工作。
一、已购买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核发临时过渡号牌。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无需再申领过渡号牌。

二、2019年4月1日起,禁止未上牌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在我县上道路行驶。
三、临时过渡号牌(包括已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若已购买符合《公告》的电动自行车,请在2019年4月15日前尽快办理上牌手续,逾期不再办理;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国标,对纳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按国家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哪些二轮电动车需要办理临时过渡号牌?
答:市民自购买二轮电动车起至今未领取本地电动车号牌的,全部必须到备案登记点办理手续领取临时过渡号牌。(已经领取本地防盗号牌的二轮电动车无需办理。)
需要申领临时号牌的:
无需办理临时号牌的:

办理二轮电动车临时过渡号牌的期限、时间、地点?
答: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市民可在每星期工作日到备案登记点办理。可选择前往以下备案登记点就近办理。

办理时需要带哪些票证?
答: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一般为购车发票)。
示例:

相关票证无法出具怎么办?
答:当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遗失或损坏时,请前往购车商行开具相关证明。若购车商行已不再经营,市民还可以到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单位等开具相关证明。凭此证明和身份证同样可以到备案登记点办理。
示例:

办理临时过渡牌照是否需要费用?
答:免费。不需要任何办理费用。
临时过渡号牌的使用期限?
答:有效期为三年。领取临时号牌和办理过防盗号牌的二轮电动车,统一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到时所有车辆统一报废从此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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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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