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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象山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实施方案出炉!

注意!象山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实施方案出炉! 山海万象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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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象山县教育局获悉,2019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啦!快来看看吧!招 生 对 象1.持有

从象山县教育局获悉,

2019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啦!

快来看看吧!


招 生 对 象

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已在中心城区小学进城就读,要求继续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相关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 生 要 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升学的,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确保法定年龄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入 学 细 则

1.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重新递交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城教办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对应接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按顺序、分批次安排学校。

(1)持有中心城区且当前对应相关学区户籍的,实验小学、城南学校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实验初中;丹城二小、丹城四小、丹城五小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中学;丹城三小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二中;文峰学校、外国语学校、林海学校毕业生分别对应划归该校初中部。同类情况按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2)除户籍条件外的其他类别的,不完全遵照以上对应学校安排,由教育局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少年时,如果该批次适龄少年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少年相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持房产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于其他仅持房产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该批次未录取的和该批次后的适龄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城区初中学校。具体类别、批次、顺序等按照《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执行。

2.小学不在中心城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持有中心城区户籍,要求初中回城就读的,视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额空余数,统筹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2)非中心城区户籍但监护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且持房产所有权100%或51%以上的,由教育局视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额空余数,统筹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房产权证办理日期先后顺序安排。

(3)象山户籍但非中心城区户籍的,截至2019年6月1日,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连续满五年及以上(五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或已在中心城区内单位务工,有相对固定居所,持有务工单位劳动合同书,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及以上的(五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补缴无效),由教育局视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额空余数,统筹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相关证件办理日期先后顺序安排。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非象山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有积分的,根据《象山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象政办发〔2018〕52号)文件规定,由教育局依照积分多少及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没有落户也没有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建议监护人陪同子女回家乡就读。

4.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因户籍或住宅房地址发生变化,可提出就近入学的申请,由教育局视学区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 名 办 法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家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网上报名为主)。

(一)网上报名

家长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2019年象山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网上报名的最终录取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尽量错开报名刚开始时的高峰期,避免网络堵塞。

其中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于5月15日至6月1日由各小学自行组织,初步审核后上报县教育局城教办。

(二)现场报名

由县教育局城教办分批组织报名登记。报名时间及要求大致安排如下(不含城区小学毕业生):

1.4月27日—28日,小学不在中心城区就读,要求初中回城就读的应届丹东、丹西街道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原件、出生证明、转学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报名登记;

2.5月11日—12日,小学不在中心城区就读,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但新生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持有房屋产权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预约登记;

3.5月25日,小学不在中心城区就读,象山户籍,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其他相关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出生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社保等相关证件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预约登记。

4.7月中旬,小学不在中心城区就读,非象山户籍,新生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积分确认单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出生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原件、积分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等预约登记。

上述各类有效证件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县教育局将协同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审核查验,所有证件查验时都必须登记在册。审核合格的新生将于7月15日进行公示,提醒家长核对。8月31日前由各初中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若审核查实伪造或隐瞒事实的,取消中心城区入学安排资格。


其 他 说 明

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初中的权利,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申请转回学区学校的,则按非本学区生处理,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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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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