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经验交流 | 土球大小对工程造价有多少影响?

经验交流 | 土球大小对工程造价有多少影响? 杭州之江城投集团
2019-05-24
1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公众号”


01

论“土球大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绿化工程审计过程中,土球大小既影响苗木成活率又影响工程造价,施工方常为此同审计人员争论不休。通常施工方会按照对他有利的土球尺寸进行工程结算,希望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相反审计人员往往会根据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套用相应的定额,以期反映真实的工程造价,具体哪种方法相对合理,我们认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以偏概全。

 

首先要根据被审计项目的性质来判断,如果是招投标项目,而且在苗木栽植清单特征描述中没有关于起挖方式和土球大小的描述,只有苗木种类、规格及养护期等要求,施工方可以在投标报价中根据苗源品质、土壤情况、苗木种植季节等因素综合考虑土球大小,只要保证苗木成活率和生长情况能满足工程要求即可,这种由于土球过小带来的苗木灭失风险理应由施工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无需考虑土球大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如果绿化招投标项目在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就有土球大小的描述,在审计过程中就应该关注苗木起挖所带土球的大小是否满足清单要求,如果土球大小达不到清单规格要求还需调减相应的投标报价。

 

如果被审计项目属于按实结算项目,而且在合同专项条款中对土球规格有专门的约定,或者施工图中对土球大小有特殊要求,又或者施工方为了保证景观树或珍贵树种、孤植树等存活而专门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对土球规格有具体约定并且得到了甲方认可的,我们认为在具备完备的苗木入场报验资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土球实际大小选择相应的定额套用。


对于那些非招投标绿化项目中的土球规格如果在施工图中既没有规定,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就可以根据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选择相应的定额套用。


综上所述,在审计结算时,对土球大小尺寸的选择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盲目套用,否则将对工程造价带来较大的影响。



02

“不平衡报价”之浅见二

工程投标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应当是属于老生常谈的一个问题,它是施工单位报价常用的策略手段,然而却对建设单位在后续的工程造价管理上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下面就该问题对建设单位的造价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略述一二。


举个栗子: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价为1616.4万元,包括道路工程、管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标志标线工程等,其中智能交通部分的工程总造价约为734万,占合同价的45.4%,一个以道路为主体的工程,其智能交通部分竞然占合同价的45.4%,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其智能交通部分报价清单中存在多处以项的高报价项目却没有明细,例如智能交通的安装辅料1项50万元,交通监视系统集成及联合联试1项报价70万元等,却都没有清单明细,此种项目的报价多达8处,而合同中规定,按项计价的项目为包干价,从而导致了只要工程中标了,施工单位少干活或不干活照样白拿钱的非正常现象,同时导致施工单位在实体工程项目上产生越干越亏的不利现象,进而产生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施工单位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少做实体工程、消极怠工等,非常不利于整个工程进度的推进同时也给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带来风险,然而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如此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情况,而评标报告均显示正常,未有任何异议。


基于上述实例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评标质量,对于投标报价中出现的不平衡报价,应当提出评标意见,并在合同签订前,对严重影响造价的不平衡项做一定的修正和补充约定。


2、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对不平衡报价的评审,降低不平衡报价达到一定幅度的投标人的中标机率,提高报价合理的投标人的中标机率。


3、提高询标质量,对商务报价中含糊不清的问题,要求以书面形式澄清或在合同中承诺,而不仅仅是对一些常见的人员到岗率、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等等问题的提问。


来源:成本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杭州之江城投集团
发布之江城投权威信息,营造丰富企业文化,打造企业活力新形象。
内容 970
粉丝 0
杭州之江城投集团 发布之江城投权威信息,营造丰富企业文化,打造企业活力新形象。
总阅读276
粉丝0
内容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