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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集团负责做地的转塘单元XH1803-11地块(人才房)、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05地块、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22地块等3宗地块完成现场收储验收。
转塘单元XH1803-11地块,东至XH1803-33地块,南至XH1803-34地块,西至XH1803-10、XH1803-34地块,北至XH1803-33地块,用地面积25亩,容积率1.5,总建筑面积2.5万方,为住宅用地(人才专项房)。
(转塘单元XH1803-11地块)
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05地块,东至淀山浦,南至珊瑚沙路,西至公园绿地,北至象山浦绿化带,用地面积42亩,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5.76万方,为娱乐康体用地。
(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05地块)
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22,东至丽景路,南至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23地块,西至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19地块,北至安埠街,用地面积71.4亩,容积率1.5,总建筑面积7.14万方,为住宅用地。
(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05-22)
来源|土地利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