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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看完假期安排
网友们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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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日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作出规范。
据悉,为落实县委全面恢复生产生活要求,拉动内需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的复苏,保障职工疗休养权利,在坚持职工疗休养活动服务标准不变、经费限额不变前提下,今年职工疗休养工作有着不少的变动。

今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安排不少于80%的干部职工在6月底前完成疗休养,其中:4月底前完成50%以上,5月底前完成20%以上,剩余未参加疗休养的干部职工在下半年另行安排。县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职工参照执行。

地点
在疗休养目的地方面,上半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必须安排在象山本县范围内,可在一地多点开展身心休养、学习交流、乡村体验等内容,倡导利用县内有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采摘基地等资源,积极鼓励去我县“宁波市职工疗休养推介基地(点)”疗休养,丰富职工疗休养形式。
费用
在疗休养费用方面,疗休养时间累计不超过5天,费用标准为2000元/人。2020年度疗休养费用不得跨年度累计实施,往年疗休养累计费用与2020年相分离。

此外,为落实今年疗休养工作,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将对疗休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将视情追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有虚假列支或变相套现行为的干部职工,将责令退回套取的现金,取消2020年度疗休养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单位相关领导责任;对提供套现的承办旅行社,即时终止当年度承办资格并取消下年度申请资格。

记者:张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