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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教育局发布2020年中心城区义务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预告

象山县教育局发布2020年中心城区义务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预告 山海万象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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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位家长: 根据《宁波市教育系统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聚焦深化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


各位家长:
      根据《宁波市教育系统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聚焦深化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
从2020年开始,我县各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将统一采用市教育局报名平台,同步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

为让广大家长对今年招生报名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相关招生报名工作安排情况第二次预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6月1日—6月8日

初中一年级:6月4日—6月10日

监护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

二、报名方式

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全部采用无纸化报名(即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取消原先的线下报名)。

01

登陆方式一:

进入“象山教育”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点击“网络办理”,选择“招生管理系统”,进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选择“报名入口”,按照步骤如实填报信息。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02

登陆方式二:

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nb.zjzwfw.gov.cn,按照网站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资料等。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选择“象山县”进入报名通道,并选择意向就读的中心城区或乡镇(街道)学校,按照“户籍生”、“有房无户”、“经商(象山户籍)”、“务工(象山户籍)”、“流动随迁子女“等身份类别,登记信息。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新生与监护人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等)、房屋产权证,以及其他条件报名的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等,按系统操作要求如实、自行填报。

、信息获取渠道

1.关注“象山教育”“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象山教育” 

 “象山发布” 


2.咨询电话:65719719、65658847(5月—9月)、65768100。

四、其它说明

1.上述安排为初步安排,仅供参考。具体将通过“象山发布”、“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告知;

2.中心城区所有新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各类别同时进行。学校安排将继续遵循“人户结合、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总原则,按顺序、分批次先后录取;

3.户籍挂靠在县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学区生,根据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4.房产生(即监护人只持有中心城区住宅用房但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划分不完全遵照户籍生划片方案,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5.插班生必须为持有丹东街道、丹西街道户籍。家长可持户口薄、房产证、出生证明、学生基本信息(即学籍信息)等原件、复印件资料,于7月1日到教育局一楼城教办进行线下报名预约登记。学校安排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

6.非象山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新生监护人必须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并于5月20日前去派出所申领相应的积分。

7.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1日,逾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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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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