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新建住宅全装修新政实施;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儿所;一批稳就业新政将施行……8月起,又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哪些会影响你我的生活!


宁波新建住宅全装修新政实施
宁波市《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将按新政要求实施。新政明确了哪些重要内容?全装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详情↓
宁波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调整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发布提示,从8月1日起,购房者在市五区范围内买了住房后,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缴纳契税时,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将由原先的市三区扩大至市五区。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详情↓
宁波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将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开启了我市新一轮稳就业序幕。《实施意见》包括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详情↓
宁波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儿所
为缓解全市20多万3岁以下婴幼儿的养育照护难题,近日宁波市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8月17日正式施行。点击下方链接查看详情↓

民间借贷金额达300万需备案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全国首部省域公共数据开放立法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继上海之后的全国第二部公共数据开放地方立法,也是全国首部省域公共数据开放立法。

进一步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启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公布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决定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
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8月起全国统一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通知》明确,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
8月1日起,支付结算举报新规施行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将实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将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将施行
《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
来源:浙江发布、宁波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