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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21年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山海万象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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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象山县教育局公布的《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们整理了大家最

根据象山县教育局公布的《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我们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11个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一、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范围和招生对象如何?
答:
1.招生范围。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其他镇乡(含爵溪街道)按原招生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在县域内招生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
2. 招生对象。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已在本县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的适龄儿童少年;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应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其中小学入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的不能入学。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民办学校报名开始日期之前已具备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



二、
我县民办学校有哪些?今年招生计划多少?
答:

招生管理系统中我县民办学校仅指宁波滨海学校和大目湾实验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今年宁波滨海学校招收初一新生6班270名;大目湾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民办招生2班72名,民办初中招生6班216名。




三、
家长如何报名?
答:
报名办法与去年一样。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监护人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选择“象山县”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户籍生”、“有房无户”、“经商(象山县户籍)”、“务工(象山县户籍)”或“流动随迁子女”等身份类别选择“中心城区”,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具体操作办法详见《2021年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办法》(此办法另行发文,请关注“象山教育”、“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其最终录取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请家长尽量错开报名刚开始时的高峰期,避免网络堵塞。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四、
填写报名信息时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有效。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县教育局及各镇乡(含爵溪街道)招生办负责对所有在本县报名通道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镇乡(街道)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




五、
家长在什么时间段报名?
答: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14日—18日(每天7:30—22:30);2.初一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5日(每天7:30—22:30)。




六、
家长报名后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吗?
答:

     在报名时间段内,家长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志愿;但报名时间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七、
志愿如何填报?
答:
本县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县域内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选报公办学校者,只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不用填报志愿。
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本县内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八、
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吗?
答:

     2021年6月1日前持有所在学区户籍或房产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作为直升对象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他非直升对象由县教育局及各镇乡(含爵溪街道)招生办统筹安排。



 
九、
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学生名单,由县教育局核定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
公办、民办学校录取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答: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一般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分二类录取。
(1)按学区招生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学区内的户籍生(不含集体户口生)。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户籍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本校小学部直升对象优先升入初中部,再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录取户籍(不含集体户口)在该学区内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户籍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民办学校录取:(1)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先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该校初中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
2.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办法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段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象政办发〔2018〕52号)文件执行。
第三阶段: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或注册学籍登记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作为民办学校补录对象。


 
十一、
家长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怎么办?
答:

    家长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可以有两种途径解决:一是拨打咨询电话,中心城区的(丹东、丹西街道)拨打教育局城教办咨询电话,其他镇乡(街道)的拨打所在地镇乡(街道)招生办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下表。二是到实地咨询。中心城区的到教育局城教办(一楼)咨询,其他镇乡(街道)的到所在地镇乡(街道)招生办咨询:




来源:象山教育
一审:周衍欣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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