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宁波市教育系统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聚焦深化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2021年,我县各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将继续统一采用市教育局报名平台,同步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




1.关注“象山教育”、“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象山教育”
“象山发布”

1.上述安排为初步安排,仅供参考。具体将通过“象山教育”、“象山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告知;
2.中心城区所有新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各类别同时进行。学校安排将继续遵循“人户结合、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总原则,按顺序、分批次先后录取;
3.户籍挂靠在县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学区生,根据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4.房产生(即监护人只持有中心城区住宅用房但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划分不完全遵照户籍生划片方案,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5.插班生必须为持有丹东街道、丹西街道户籍。家长可持户口薄、房产证、出生证明、学生基本信息(即学籍信息)等原件、复印件资料,于7月1日到教育局一楼城教办进行现场报名预约登记。学校安排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
6.非象山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新生监护人必须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并于5月20日前去派出所申领相应的积分。
7.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1日,逾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来源:象山教育
一审:周衍欣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