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18周岁以上市民请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为有效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将疫苗接种纳入健康码管理,对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同步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做好未接种人员提醒劝导转介工作。市民应根据公布的流程有序到接种点接种。
(二)公共交通工具及交通场站、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影院、公园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坚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规范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和清洁消毒等措施。
(三)广大市民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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