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联防办《关于允许恢复部分活禽市场交易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县卫生计生、农林部门风险评估结果,参考周边县区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恢复活禽市场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活禽市场交易。自5月1日起,我县范围内的活禽交易市场具备交易条件的,可恢复活禽交易。非活禽交易市场及市场外流动摊点继续禁止活禽交易。

二、严格活禽交易市场监管。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十日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及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活禽交易者档案、检疫合格证明、活禽进货查验记录等检查,严禁从人或动物感染H7N9病毒疫情地区调入活禽。

三、倡导科学消费活禽制品。广大居民要树立安全消费意识,自觉购买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鲜禽产品,如发现违法活禽经营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消费习惯。


来源:象山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
©中国象山港微信公众号
新闻热线:0574-65719831 广告合作:13805852269


点击“阅读原文”看“象山港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