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
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
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
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