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缺德!
用亚硝酸钠为鸭子“美颜”
象山一烤鸭店家被查!

标准值应为零,实测含量却是11毫克/千克!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某烤鸭店销售的烤鸭含有亚硝酸盐。

亚硝酸钠,外观与食盐极为相似, 是一种食品添加剂。
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主要用于护色剂和防腐剂。
使用了亚硝酸钠加工的食物,色泽鲜亮,且保质期较长,但是其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3 -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可能造成死亡。
根据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针对检测结果,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很快在该烤鸭店冰柜上发现了1包开封过的亚硝酸钠。
“这包(亚硝酸钠)是之前的店家转给我的,只有一包,他跟我说放了这个可以让烤鸭颜色更鲜艳,卖相也好点,天气热的时候可以放一点。”

该店主解释,“之前一直没有用,考虑到天气炎热,就在新腌制的鸭子里添加了一点点保鲜。要是知道有毒我肯定不放。”原来这家烤鸭店是现在的店主不久前花费1万元从上一位经营者那里转让过来的。因为不识字,也不会做烤鸭,腌制的调料配方都是之前店主口头传授。
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此包已开封亚硝酸钠。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烤鸭店进行处理。
显示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范围和剂量使用亚硝酸盐,并做好亚硝酸盐的保管。
餐饮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使用亚硝酸盐,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和广大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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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旭 通讯员 李菁琳
新闻热线:0574-6571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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