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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象山政法系统五部门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答记者问

干货满满!象山政法系统五部门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答记者问 山海万象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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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0日,我县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第四期新闻发布会。会上,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了政法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5月10日,我县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第四期新闻发布会。

会上,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了政法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就相关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和4位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提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今年以来,全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服务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投身“四个年”活动特别是“重大项目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切实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能力。

1月至4月,全县涉企刑事立案30件53人,批准逮捕18件36人,提起公诉18件25人,依法审判15件20人;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129件,执行到位金额1.77亿元;实地走访企业236家,收集各类意见诉求98条,提供法律咨询312人次,开展法律宣传(讲座)106次,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建议91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58件。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精准调研、深入剖析,征求427名企业家和重点工程负责人建议意见,制定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政法机关以“保障无遗漏、服务无懈怠、推进无障碍、控险无缝隙”“四无”要求,提出了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主要涉及平安护航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打造便捷法律服务体系三个方面。


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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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安护航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建设环境领域“三抢”、阻挠施工、强包强揽、串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尽可能的多破案、破要案,彻底摧毁损害建设环境非法获利的歪风邪气。加大涉企违法犯罪严打整治力度,坚决铲除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秩序、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团伙以及“保护伞”,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套路贷”、暴力讨薪、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拘禁等侵害企业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强化企业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园区”等创安活动,推动建立警企联防机制,持续加大对社会热点治安问题的打击整治力度和周边区域巡控力度。深入推进企业及周边地区“雪亮工程”建设,完善立体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指导企业规范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完善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

(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在依法惩处犯罪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严格依法区分涉企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细化涉案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慎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涉及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冻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加大涉企生效判决执行力度,持续抓好系列执行攻坚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执行威慑机制,严惩拒执违法犯罪,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寻、执行财产难找难查难变现等执行难题。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用,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对需要立即返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执行案件,依法适用先予执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各类涉企违法犯罪的立案和侦查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涉案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保全等行为。加强对涉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积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组织巡查走访、案件评查,重点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完善执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治涉及企业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政法干警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

(四)加强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精准开展企业破产审判工作, 深化推进执行移送破产案件审查工作,完善差异化处置甄别机制,促进优胜劣汰,探索处置“僵尸企业”有效途径。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和有序退出,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最大可能帮助和支持挽救危困的企业恢复生机,促使部分被市场淘汰、确已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五)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涉企重大矛盾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涉企的劳资、医疗、环境等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面加强涉企民商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对于涉企股权、借款、破产、兼并、重组、转制等案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减少对企业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的负面影响,减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倒闭等不稳定因素。对于涉企的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群体性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安抚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

(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出台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便利措施,开辟企业办事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联动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和“容缺受理”制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企业审批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加大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力度,在立案环节实现涉企纠纷当事人及代理人“最多跑一次”。搭建检察服务平台,整合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业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公证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零跑腿”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县政法各单位)

(七)优化企业法律服务机制。深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企业主题活动日活动,深化“百警联百企”、“精准服务企业”、“检察官走访企业”以及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特色小镇)、进商圈”等系列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情况,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帮助指导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和引导企业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实现企业走访覆盖面和走访实效性双提升。广泛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组建服务营商环境专业化服务团队,着重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四方面主动上门开展法治体检。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菜单式”宣传,通过组织实施专题法律讲座、典型案例庭审观摩、企业集聚区巡回宣传等活动,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制度漏洞和管理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

(八)完善政法部门与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经济部门沟通协调,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政法各单位、相关经济部门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涉企的重大疑难案件或重大事项,依法妥善协调涉及异地政法机关对我县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案件,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参加本期发布会的还有4位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

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以第三方视角了解涉企政策落实情况,摸清企业服务需求,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等职责,有权对营商环境问题开展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

下一步,全县政法机关将从强化措施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舆论宣传等方面全力做好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警卫员” “服务员”。

接下来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

问:2017年以来我县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步将如何长效推进?

县委政法委:自2017年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特别是2018年该整治被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县“营商环境提升年”创建范畴后,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深化推进长效机制。

据统计,建设环境专项整治中,2017年追究45人刑事责任;2018年立案15起,刑事追究27人;今年以来,已排查发现11条线索,目前正加强侦办。

下一步,将围绕宣传排查常态化,专项打击高效化,部门协调联动化,工作机制长效化四个方面,广泛宣传,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多领域协调配合,结合一线警力,组建专业队伍,依法加强快侦快诉快判,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此外,还将建立网格化常态巡查处置机制,加强考核督导,确保责任落实。

问:县公安局在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县公安局: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以及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截止目前,已排摸核查涉企黑恶线索14条,破获涉企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针对涉企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坚持破案抓人与追赃挽损同步,努力降低企业的经济财产损失。

同时,严防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开展“扫楼排雷”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势头,排查走访类金融机构191家,排摸隐患17家,消除风险11项;护航重点企业及项目工程,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打击假冒民营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今年以来,县公安部门已对各类经济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0万元。

下步,将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努力为全县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问:在深化“放管服”推进“最多跑出一次”改革中,县公安局推出了哪些服务企业的改革措施?

县公安局:县公安部门精心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公安“最多跑一次”事项198项,实现率98.5%,有142项事项实现“零跑”, 77项公安事项实现“全县通办”,其中户籍业务更全省首个实现全县通办,107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开展“警医邮”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乡镇全覆盖。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体系建设,实现“无证件办事”和“无证件服务”在中心镇以上全覆盖。

同时,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对企服务效率与水平。

问:县人民法院将从哪些方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县人民法院:2018年,县人民法院已出台《关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17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下一步,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营商环境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企业生产环境;加强对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完善繁简分流、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涉企案件精细化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强化执行联动,用好用足信用惩戒和法定强制措施,穷尽手段提高执行实效,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问:县人民检察院如何在营商环境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县人民检察院:在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主要是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个监督领域发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助力。

加大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开展刑事执行专项监督,防止因办案方式不当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配强力量,加强对涉企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涉企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执行活动违法的,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侵害企业与企业家财产的行为。

促进公益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完善机制,促进公正执法,回应企业家关切,对企业家反响强烈的社会公益问题,丰富监督内涵,加强典型宣传,拓展领域,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健康向上的营商环境。

进入社会观察员提问环节

问:对于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县人民法院对这些企业如何进行司法处置?

县人民法院:2018年,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4件,促成5家企业通过重整计划,推动9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对于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将进一步强化强化部门联动和破产甄别,提升办案效率,顺畅执破衔接,积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探索政府、城投公司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机制,提高资产变现价值。

问:我想请司法局来回答,为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你们在法律服务那块有什么新的举措?

县司法局:精准开展企业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管理科等职能科室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力度,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进行部门联动,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与象山建筑企业管理局联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同步推进。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网、“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线提供相关服务,并实现县、镇乡、村、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咨询系统全覆盖;线下选派专业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值班,接听接待企业和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法律事务。

以案释法推进企业普法全面开展。继续多平台宣传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案例,落实主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议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加大涉企法律普法宣传力度;继续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

问:以前法院存在一种现象:判得多,执行得少,现在有多大程度上改观?如何增强执行与审判工作的一致性?

县人民法院:2016—2018年,县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20690件,执结19887件,执行到位金额30.46亿元。

下一步,将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想,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持续提升执行强度,集中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腾房等专项执行行动,运用和发挥多形式的惩戒措施和倒逼功能,最大程度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加快审执衔接、流转工作,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切实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

问:公、检、法部门如何加强本单位的人员,在其岗位上减少人情因素,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县公安局: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强制措施,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全面规范涉及民企的执法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畅通民企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民企对公安的执法服务调查测评,扩大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覆盖面,借助“警企说事”等平台广泛收集倾听民意民情。

      县人民法院:出台《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铁笼”;以“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拓宽和畅通违法违纪线索的发现渠道,对发现行为必惩必肃;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移动微法院”等科技手段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

      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现问题“一案双查”。加强检务督查、情况检查和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干警八小时外行为明察暗访和制度学习,重申各项规章禁令,绷紧纪律红线;注重业务审核把关,完善制度运作,实施流程监控,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全方位评查,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制定“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健全和落实岗位练兵长效机制,组织相关专项活动,提高队伍公正司法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明德、崇法、秉正、奋进”宁波检察职业精神为引领,培养全体检察干警正确的职业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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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飞燕  特约记者 李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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