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我县召开营商环境提升年第四期新闻发布会。
会上,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了政法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就相关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和4位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提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今年以来,全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投身“四个年”活动特别是“重大项目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切实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能力。
1月至4月,全县涉企刑事立案30件53人,批准逮捕18件36人,提起公诉18件25人,依法审判15件20人;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129件,执行到位金额1.77亿元;实地走访企业236家,收集各类意见诉求98条,提供法律咨询312人次,开展法律宣传(讲座)106次,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建议91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58件。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精准调研、深入剖析,征求427名企业家和重点工程负责人建议意见,制定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政法机关以“保障无遗漏、服务无懈怠、推进无障碍、控险无缝隙”的“四无”要求,提出了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主要涉及平安护航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打造便捷法律服务体系三个方面。
八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参加本期发布会的还有4位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
营商环境社会观察员以第三方视角了解涉企政策落实情况,摸清企业服务需求,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等职责,有权对营商环境问题开展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

下一步,全县政法机关将从强化措施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舆论宣传等方面全力做好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警卫员” “服务员”。
接下来进入媒体记者提问环节
问:2017年以来我县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步将如何长效推进?
县委政法委:自2017年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特别是2018年该整治被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县“营商环境提升年”创建范畴后,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深化推进长效机制。
据统计,建设环境专项整治中,2017年追究45人刑事责任;2018年立案15起,刑事追究27人;今年以来,已排查发现11条线索,目前正加强侦办。
下一步,将围绕宣传排查常态化,专项打击高效化,部门协调联动化,工作机制长效化四个方面,广泛宣传,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多领域协调配合,结合一线警力,组建专业队伍,依法加强快侦快诉快判,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此外,还将建立网格化常态巡查处置机制,加强考核督导,确保责任落实。
问:县公安局在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县公安局: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以及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截止目前,已排摸核查涉企黑恶线索14条,破获涉企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针对涉企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坚持破案抓人与追赃挽损同步,努力降低企业的经济财产损失。
同时,严防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开展“扫楼排雷”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势头,排查走访类金融机构191家,排摸隐患17家,消除风险11项;护航重点企业及项目工程,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打击假冒民营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今年以来,县公安部门已对各类经济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0万元。
下步,将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努力为全县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问:在深化“放管服”推进“最多跑出一次”改革中,县公安局推出了哪些服务企业的改革措施?
县公安局:县公安部门精心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精简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公安“最多跑一次”事项198项,实现率98.5%,有142项事项实现“零跑”, 77项公安事项实现“全县通办”,其中户籍业务更全省首个实现全县通办,107项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开展“警医邮”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乡镇全覆盖。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体系建设,实现“无证件办事”和“无证件服务”在中心镇以上全覆盖。
同时,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对企服务效率与水平。
问:县人民法院将从哪些方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县人民法院:2018年,县人民法院已出台《关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17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下一步,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营商环境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企业生产环境;加强对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完善繁简分流、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涉企案件精细化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强化执行联动,用好用足信用惩戒和法定强制措施,穷尽手段提高执行实效,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问:县人民检察院如何在营商环境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县人民检察院:在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主要是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个监督领域发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检察助力。
加大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开展刑事执行专项监督,防止因办案方式不当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配强力量,加强对涉企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涉企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执行活动违法的,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侵害企业与企业家财产的行为。
促进公益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完善机制,促进公正执法,回应企业家关切,对企业家反响强烈的社会公益问题,丰富监督内涵,加强典型宣传,拓展领域,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健康向上的营商环境。

进入社会观察员提问环节
问:对于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县人民法院对这些企业如何进行司法处置?
县人民法院:2018年,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4件,促成5家企业通过重整计划,推动9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对于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将进一步强化强化部门联动和破产甄别,提升办案效率,顺畅执破衔接,积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探索政府、城投公司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机制,提高资产变现价值。
问:我想请司法局来回答,为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你们在法律服务那块有什么新的举措?
县司法局:精准开展企业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管理科等职能科室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力度,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进行部门联动,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与象山建筑企业管理局联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同步推进。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网、“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线提供相关服务,并实现县、镇乡、村、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咨询系统全覆盖;线下选派专业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值班,接听接待企业和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法律事务。
以案释法推进企业普法全面开展。继续多平台宣传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案例,落实主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议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加大涉企法律普法宣传力度;继续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
问:以前法院存在一种现象:判得多,执行得少,现在有多大程度上改观?如何增强执行与审判工作的一致性?
县人民法院:2016—2018年,县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20690件,执结19887件,执行到位金额30.46亿元。
下一步,将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想,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持续提升执行强度,集中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腾房等专项执行行动,运用和发挥多形式的惩戒措施和倒逼功能,最大程度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加快审执衔接、流转工作,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切实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
问:公、检、法部门如何加强本单位的人员,在其岗位上减少人情因素,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县公安局: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强制措施,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全面规范涉及民企的执法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畅通民企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民企对公安的执法服务调查测评,扩大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覆盖面,借助“警企说事”等平台广泛收集倾听民意民情。
县人民法院:出台《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铁笼”;以“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拓宽和畅通违法违纪线索的发现渠道,对发现行为必惩必肃;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利用“移动微法院”等科技手段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
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现问题“一案双查”。加强检务督查、情况检查和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干警八小时外行为明察暗访和制度学习,重申各项规章禁令,绷紧纪律红线;注重业务审核把关,完善制度运作,实施流程监控,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全方位评查,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制定“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健全和落实岗位练兵长效机制,组织相关专项活动,提高队伍公正司法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明德、崇法、秉正、奋进”宁波检察职业精神为引领,培养全体检察干警正确的职业伦理观。
觉得不错
可以点一点文末右下角的“好看”哦!

推荐给更多人哦~
记者 何飞燕 特约记者 李欣 摄
新闻热线:0574-65719831


往期精选
▶ 刚刚,象山打出首个5G电话!
▶ 四月初八!象山邀你参加民俗活动啦!
▶ 火爆!象山交上『五一成绩单』!
▶ 象山!象山!这里是象山!
▶ 伏休期严打严管严整治!象山“一打三整治”下步工作这么干……
▶ 选出来了!象山“最美村居”就是……
▶ 知否,知否?应是象山独有
▶ 是的!我要去象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