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要求,控制日常门诊流量,促进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减少患者院内滞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从2月22日起,患者进入医院大门需出示“甬行码”(健康码),凭“甬行码”(健康码)来院进行分类就诊和“分时段预约”就诊,具体情况如下:
居民可通过微信扫码后按步骤填写信息领取“甬行码”(健康码);或在支付宝首页扫码后,选择宁波象山,进入健康申报填写页面,进行信息申报填写,领取后可在支付宝右上角的“卡包”查看。
在预检分诊时请出示“甬行码”(健康码),并根据分诊护士的安排去相应的区域就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2月22日起,集团总院逐步恢复部分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下周起开放预防接种门诊,仅限于预防接种复种者。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内镜室(碳14呼气试验检查、普通胃肠镜检查、支气管镜检查、肺功能检查),仅保留急诊。各类体检仍暂停,恢复时间另行告知。具体门诊以当日挂号为准,可提前咨询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热线:0574-65001234。
(一)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对所有恢复的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名医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倡导患者提早预约,按预约时间段到院就诊,全面实施预约诊疗,原则上取消现场挂号及加号。
(二)所有专家、专科号源提前14天开放预约,实行分时段及实名制预约,预约时请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详细地址等信息。
(三)预约途径及流程如下:
1.网络预约:
①关注“宁波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
②关注“健康象山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③宁波市公众健康服务平台:https://gzjk.nbwjw.gov.cn
2.电话预约:
65001234、55012320、114
3.院内现场预约:
①各区域自助服务机;
②医生诊间复诊预约;
③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4.各社区医院医生诊间预约
1、如有事不能按预约时间来院就诊,请提前一天按原途经取消预约,否则视为爽约。
2、预约失约者系统将进行专项登记,3个月内爽约三次以上将暂停3个月预约资格。
3、预约专家如有变动,医院的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您进行更改或者取消,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
1、疫情期间设立儿科发热门诊,是专门为无流行病学史,有发热等呼吸道疾病的小儿提供的诊区。
2、疫情期间医院为发热病人设置专用检查通道。
3、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提供正确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手机号码等信息,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按照预约时间来院就诊,因故无法来院的请提前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
4、请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您或家人遇到医疗健康咨询等问题,可通过“掌上云医院”平台在线上进行咨询、问诊、配药。网上配药实行医保报销,并送药到家。
6、医院门诊就诊者或家属需出示“甬行码”(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敬请配合。
1、就诊时凭个人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无社保卡或就诊卡患者请务必正确提供您的姓名、地址及电话;
3、与他人交谈时或等候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为了您和家属的安全,建议限一位家属陪同就诊,减少不必要的陪同;
5、请配合工作人员在医院入口处、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及询问流行病学史。
总院专家、专科门诊坐诊一览表(2.24-3.1)
注:总院所有号源提前14天开始预约,40%号源下放社区,具体以当日出诊为准,如需咨询,请致电65001234。预防接种门诊周二、周五上午,仅限于预防接种复种者,再次提醒,来院请预约,所有号源都实行限号,原则上不加号。
来 源:象山一院医健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