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五谷,孰能无病?
健康成本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支出的费用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很多疾病都有了治愈的可能,但它或许需要相对漫长的治疗时间,相对昂贵的治疗费用。


这时候,我们需要有人帮我们承担一部分的代价。
对此,我们向您介绍恒大人寿万年康,为您的生命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保障。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以世界500强恒大集团为第一大股东,公司立足人寿、健康和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大力发展社区保险,积极打造“大健康、大养老”创新发展模式,致力成为以寿险为核心,集养老、医疗、健康等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保险供应商。目前,恒大人寿排名已跻身全国寿险20强,总资产超1000亿。

孩子的保护伞:出生满30天即可投保
成人的避风港:最高投保年龄为60周岁
保障直至终身
105种重大疾病两次给付
+
20种中症两次给付
+
35种轻症三次给付
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高发重疾”,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高发重疾”二次给付保险金。
终身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
高发重疾二次赔付金
身故、全残、终末期保险金
豁免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年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首次重大疾病以外本合同所界定的105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中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且两次给付间隔期为180天。
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再次确诊的脑中风后遗症须由颅脑显影或影像学检查证实为新一次的中风,并符合本合同所界定的脑中风后遗症。
急性心肌梗塞二次给付保险金
在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急性心肌梗塞”,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急性心肌梗塞”,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二次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急性心肌梗塞二次给付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在已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以下情况:
(1)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
(2)前一次恶性肿瘤达到临床完全缓解后的复发、转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身故且未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身故且已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恒先生今年30岁了,到了而立之年的他事家庭的支柱,作为家里主要经济来源的他深感自己对家庭的重要性,经过深思熟虑后为自己购买了恒大人寿万年康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0万,让自己终身拥有保障。
恒先生选择每年需要缴费 6136元,交费期间20年,20年将累计交费122720元。
按照合同约定,恒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
105种重大疾病不分组每次赔付基本保额100%,最高可赔二次(105-1=104)
20种中症不分组每次赔付基本保额50%,最高可赔二次(20-1=19)
35种轻症不分组每次赔付基本保额30%,最高可赔三次(35-1=34,34-1=33)
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二次复发赔付基本保额100%,合同终止
身故、永久完全残疾、疾病终末期赔付基本保额100%,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缴费期内患轻、中、重症基本任何一种,豁免余下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