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象山“的哥”醉酒上路,被刑拘!

象山“的哥”醉酒上路,被刑拘! 山海万象
2020-03-22
0
导读:交警设卡不查营运车辆?象山这位“的哥”想太多了!▽▽日前,县交警部门在城区靖南大街步行街北出口附近开展酒驾集


交警设卡不查营运车辆?

象山这位“的哥”想太多了!

▽▽

日前,县交警部门在城区靖南大街步行街北出口附近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2名醉酒驾驶,其中一人还是出租车驾驶员。目前该名出租车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当晚20时40分许,正在路口设卡的交警拦下一辆经过卡点的出租车,并上前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检查。

此时,现场执勤交警闻到了驾驶员陈某身上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酒味,便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每百毫升88毫克。

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至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每百毫升100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出租车司机陈某坦白,当晚他和朋友在靖南路某快餐店吃晚饭,喝了约半瓶左右的酒,从店里出来后就驾驶着出租车回家,途中也并未乘载客人。

陈某还说,自己平时也经常会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我看交警一般都是不查营运车辆的,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现在想想也挺后悔的,可是什么都来不及了……。”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整治期间,交警将对经过卡点的所有车辆‘逢车必查’。”执勤交警表示,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较为频繁的公共交通服务,因此出租车驾驶员也应具有更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公众利益。

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老生常谈,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抱有幻想,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被交管部门查获,将会对自己、他人和家庭带来严重后果,后悔莫及。

同时,也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人,谨慎安全驾驶,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记者 胡星艺 通讯员 童晓海



往期回顾(点击查看)
1.武汉一家人滞留象山的点点滴滴——《客居龙屿散记》之一
2.武汉一家人滞留象山的点点滴滴——《客居龙屿散记》之二
3.武汉一家人滞留象山的点点滴滴——《客居龙屿散记》之三
4.武汉一家人滞留象山的点点滴滴——《客居龙屿散记》之四
5.我似乎成了湖北在象山、象山在湖北的双面“代言人”——《客居龙屿散记》续篇来了(之一)
6.“楚天辽阔百花艳,沃野春风犁遍”——武汉一家人《客居龙屿散记》续篇(之二)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山海万象
山海万象,好好看~每日推送象山和国内外热点新闻!投诉建议邮箱:cnxsg123@163.com
内容 0
粉丝 0
山海万象 山海万象,好好看~每日推送象山和国内外热点新闻!投诉建议邮箱:cnxsg123@163.com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