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凌晨,县水利和渔业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高速路口例行设卡检查,查获违禁渔获物100公斤。

凌晨2时左右,在戴港象山高速出口,一辆厢式货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便将其截停。经检查,发现在车内装的正是伏季休渔期禁止运输销售的违禁渔获物。

“都是虾蛄,共有34筐。”执法人员当场将车辆和驾驶员暂扣。随后,执法人员对货车驾驶员周某进行询问。周某交代:9日,他负责驾驶货车从上海江阳市场运往象山中心菜场,对于车上运载违禁渔获情况一无所知,而且无法提供渔获物相关票据。

“他只有养殖海产品证明,没有运输销售等票据,无法证明渔获物来源。”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这批违禁渔获物依法进行了收缴,送往象山福利院和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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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佳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