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供用水秩序,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日前,县水务集团与县人民银行紧密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恶意拒交拖欠水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信用联合治理,全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县水务集团将企业和个人用户水费缴纳信息,共享至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服务平台,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参考,作为贷款主体重要的信用指标进行评判。针对恶意拒交拖欠水费用户,银行机构将在授信、发放贷款、办理信用卡时,充分考虑贷款主体还款能力,有针对性的实行降低现有授信额度或提高新增准入门槛,以及上浮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等措施,共同助力构建缴费诚信机制。


通 告
为规范供用水秩序,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根据《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开展恶意拒交拖欠水费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1、用水户拒签供用水合同并拒交水费的;
2、用水户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缴纳水费,在接到供水企业催告单三十日后仍未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
3、用水户未按政府核定水价标准缴纳水费的;
4、用水户未通过贸易结算水表私接管道取水,属于偷盗水行为,经查证后拒绝赔偿损失的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整治措施
1、全面落实供用水合同签订。供水企业与用户统一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水企业和用水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拒不签订供用水合同的用水户,供水企业在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采取中止供水措施。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后,在十二个小时内开通或恢复供水。
2、严格执行欠费停水措施。用水户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缴纳水费,在接到供水企业催告单三十日后仍未交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一律执行中止供水措施。被中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足额交付水费和违约金后,在十二个小时内恢复供水。对群体性无正当理由拒交水费或拖欠水费的,在报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执行限压、限量直至关停等措施。
3、严格落实用水信息信用联合奖惩。企业和个人用户水费缴纳信息共享至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服务平台,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参考,用水信息作为贷款主体重要的信用指标进行评判。针对恶意拒交拖欠水费用户,银行机构将在授信、发放贷款、办理信用卡时,充分考虑贷款主体还款能力,有针对性的实行降低现有授信额度或提高新增准入门槛,以及上浮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等措施,共同助力构建缴费诚信机制。
4、严厉打击暴力阻扰行为。对在执行群体性的限水、停水措施过程中,暴力阻扰行为时,第一时间报请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象山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象山县支行
202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