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一切有关本项目及房屋的具体信息及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均以书面合同及政府最终审批文件为准。本项目推广案名为【绿城·春和锦庐】,核准地名为【春和锦庐】,本项目并非绿城集团或下属关联公司开发建设,绿城方仅为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方并非开发商。本项目的开发商【宁波之江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商【浙江绿城佳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