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保障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使用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我们向全县商务领域广大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根据自身实际业务,尽快做出相关工作安排。
二、全县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逐步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棉签,集贸市场逐步规范和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
三、到2020年底,全县餐饮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餐具。各餐饮企业积极研究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可降解塑料餐具等多种替代方案,做好过渡工作。
四、在全县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鼓励通过设置自动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五、各企业应加大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与消费者互动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使用环保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提倡适度消费,绿色消费,逐渐养成环保消费的新习惯,切实推动我县商务领域塑料染污治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象山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2日
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