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何财余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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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群众推荐、基层遴选和评委会综合审议,拟确定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演武社区居民余志法等27例为2021年11月浙江好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12月3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省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电话:0571-87051454 。
地址:省行政中心3号楼省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邮政编码:310025。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