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象山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刚送到的非标电动车进行拆解分类,将电池、车架、轮毂等部件进行分类投放,便于统一回收利用。

据介绍,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将面临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车辆。我县为浙江11个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的试点地区,从4月10日开始全省其他地区将全面启动。需要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车的市民只要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车,前往淘汰回收代办点办理就可办理。每辆淘汰的非标电动车在回收代办点会被附上一个二维码运到拆解分拣中心进行拆解。

其间,再生资源企业会将拆解后的车架和电池利用去向上传至线上平台,对报废非标车回收之后的全过程进行精准追踪,实现旧车从“源头注销、中间置换、后端回收、末端销毁利用”的全闭环数字化管理。
5月7日,我县召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部署会,对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23个单位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为推动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进程,明确在“2022欢乐红五月·你消费我助力”活动中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券,让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车市民得到更多实惠。
“我用开了4年的旧非标电动车置换了一辆价格2699元的新爱玛电动车,计算旧车回收价和一些优惠折扣后,实付2050元,还可享受了移动套餐服务,感觉挺实惠的。”市民周女士对此次旧非标电动车置换表示满意。

据了解,为方便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车车主还可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由129家回收代办点代办等方式,进行备案非标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并享受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多种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县已回收非标电动车429辆,其中完成拆解225辆。
象山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
回收代办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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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第二批)

若有疑问,请拨打0574-65769016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