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人行道交通管理,促进市民文明规范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爵溪街道办事处已于2022年1月10日起对辖区内的象山港路、振瀛路、新瀛路、西溪路、镇前街、腾蛟东路(新瀛路-西溪路)等路段实行违停抄告并行政处罚。现于2022年10月15日起,将对爵溪街道辖区内的腾蛟路、十字街(含十字东街、十字南街、十字西街、十字北街)、新爵路、巨鹰大道、东城路、辉瑶路、东溪路、望海路、丈莎路、燕山路、滨河路、游仙路、起凤路、昌欣路等所有有人行道的路段实行违停抄告并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8日
一审:周衍欣
二审:郑丹凤
三审:方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