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产业园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华为智选”≠“华为”!象山一商家因误导消费者被处罚
>
“华为智选”≠“华为”!象山一商家因误导消费者被处罚
山海万象
2025-04-07
1
近日,消费者毛女士在手机店里购买了“华为”手机,带回家一看,竟然变成了“华为智选”手机,虽仅有两个字的区别,但手机却是完全不同。毛女士感觉受到了欺骗,且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于是来到了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
接到投诉后,该局监管干部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商家在柜台展示“华为智选”手机,标签上则标注“品牌:华为”的字样。
“华为智选”是不是就是“华为”呢?据监管干部介绍,“华为智选”手机是“华为”与第三方品牌合作的产物,手机由第三方品牌生产,品牌标识由合作方主导。本次毛女士购买的手机,品牌标识为“Hi 畅享”,并非“HUAWEI”。华为仅提供技术和生态支持,但产品本身不属于华为品牌。
该商家无法提供此款手机为华为品牌的证明,且明知该手机并非华为品牌,仍通过标签和话术误导消费者。
最终,在监管干部的调解下,商家为毛女士办理了全额退货退款并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此案中当事人将“华为智选”手机混淆为“华为”手机,致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而购买,构成了经营者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擦亮眼睛”,仔细核对商品标识、认证等信息,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商家则需诚信经营,规范商品标识标注,不得通过混淆概念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通讯员:虞翔 记者:金旭
一审:周衍欣
二审:金旭
三审:马振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山海万象
山海万象,好好看~每日推送象山和国内外热点新闻!投诉建议邮箱:cnxsg123@163.com
内容
7246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山海万象
山海万象,好好看~每日推送象山和国内外热点新闻!投诉建议邮箱:cnxsg123@163.com
总阅读
2.4k
粉丝
0
内容
7.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