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决定对丹河路(来薰路-新丰路)与规划三路(来薰路-规划二路)的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路段及通行方案
1.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2月12日(预计)决定对丹河路(来薰路-新丰路)实施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所有车辆及行人禁止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通过新丰路-象山河路(丹阳路)-来薰路绕行;
2.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2月12日(预计)决定对规划三路(来薰路-规划二路)实施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所有车辆及行人禁止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通过新丰路-象山河路-来薰路绕行。
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遵守道路交通标志的指示,注意安全。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9日
来源:宁波象山公安
一审:周衍欣
二审:金旭
三审:马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