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起,象山全面进入禁渔期
但在利益驱使下
仍有少数渔民顶风偷捕

今天凌晨,县渔政执法大队在执行海上“三战”突击行动时,成功查获1艘违法渔船,这也是我县今年查获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5月17日21时许,经周密部署,县渔政执法大队采取快艇先行渔政船保障的方式开展海上突击行动。
5月18日1时27分,渔政33205船雷达显示,石浦港附近海域有异常。“目标出现,行动!”一声令下,渔政快艇迅速靠近“目标”。
一艘未刷写船名号的钢质小型渔船出现在执法人员视野内,此时,船上人员正在进行海上非法捕捞作业。
通过艇配喊话器等,执法人员示意该船停航并接受检查,登临检查后发现,该船载有100余顶地笼网和少许新鲜渔获物,遂将违法渔船扣押回港调查处理。
据调查,该渔船从禁渔期开始已多次出海非法捕捞,所使用的渔具是禁用渔具地笼网。

5月18日8时许,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将案件移交至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迅速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鹤浦人)和俞某某(鹤浦人)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由石浦边防派出所侦查中。
县渔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实施禁渔期就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保障鱼类的可持续发展,说到底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鱼吃,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维护好。”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渔政执法大队仍将继续严格执行海上“三战”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捕鱼行为绝不手软,打消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

据统计,进入禁渔期以来,我县已开展海上执法54航次,出动执法人员741人次,依法立案62起,登临检查渔船268艘,清理禁用网具412张;

开展重点路段、高速口设卡检查49次,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共拦查活鲜水产品运输车辆1258辆次,未发现违禁渔获物;

出动4781人次,检查水产品批发、零售摊位共10206个,餐饮、排档6986家次,查扣幼鱼和违禁渔获物近百公斤,其中,3家经营户因销售幼鱼或抱卵梭子蟹被处以停业教育3天和10天的处罚;

全县2960家餐饮单位业主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不销售违禁渔获物;

完成全县175家船舶、渔具、制冰、水产加工企业排查,督促企业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发现1家网厂制造不符合规格的网具,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书。


小编有话说
什么叫休渔期,就是停止人类肆意捕捞,给海洋鱼类有个繁殖生长时机的。
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如果你违法了,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小编希望一些心存侥辛心理的渔民不要在休渔期间违禁偷捕。
共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新闻多看点
如发现伏休期间偷捕或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劝止或向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反映,24小时举报热线是“967201”。
浙江省2017年休渔时间表
禁止销售水产品
全年禁售幼鱼

记者 郑丹凤 通讯员 江黎 陈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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