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其中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公立医院及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各类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地理位置、停车设施服务条件、交通拥堵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别区域位置、停车时段、车型大小及时间长短等进行制定或调整。
1.收费标准: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2元(其中不超过20分钟的免费);1小时以上至1.5小时4元;1.5小时以上至2小时6元;2小时以上至2.5小时8元;2.5小时以上至3小时10元;3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内3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2.收费时间:每天8:00-20:00
3.收费范围及方式:⑴主次干道和支路的范围由城管和公安部门确定。 ⑵收费方式采取“象山停车”APP收费方式。
1.收费标准:停车时间1小时及以下2元(其中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1小时以上至1.5小时3元;1.5小时以上至2小时4元;2小时以上至2.5小时5.5元;2.5小时以上至3小时7.5元;3小时以上每半小时加2.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内18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免费。
2.收费时间:每天8:00-17:00
收费标准:⑴30分钟及以下免费。
⑵小型车:7:00-20:00停放2小时及以下每车次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0:00(含)-次日7:00(含)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最高每车次5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车次不超过20元,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后计费方法以此类推。(各类载客电瓶车参照小型车收费标准执行)。
⑶大型车加倍计收。

收费标准:2小时及以下免费;超过2小时至4小时(含)每车次4元;超过4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车次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收费标准:⑴ 20分钟及以下免费。⑵ 2小时及以下2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收费标准增加2元,依此类推。每日21:00—次日7:00减半收取。
备注: 停放时间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依此类推。

收费标准:⑴ 50分钟及以下免费。⑵ 4小时及以下的5元; 4小时以上至8小时为10元;8小时以上至24小时15元。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⑶ 大型车加倍计收。
收费标准:⑴50分钟及以下免费。⑵4小时及以下的5元; 4小时以上至8小时(含)为10元;8小时以上至16小时(含)15元,16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20元。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⑶大型车加倍计收。

收费标准:1小时内(含)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至4小时每车次为3元。4小时以上至8小时每车次为6元。8小时以上至12小时每车次为8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车次12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城区豪门停车场、象山奔象化纤停车场、丹南路停车场、体育场停车场、丹峰路与东谷路东北角停车场、世纪花园停车场、人民广场停车场(东、西、北侧)、殷夫公园停车场等
收费标准:⑴20分钟及以下免费。⑵8:00—20:00停车 1小时及以下2元、1小时以上至4小时4元、4小时以上至8小时8元、8小时以上至12小时12元;夜间20:00—次日8:00为3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15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⑶大型车加倍计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该政策自2018年12月18日起执行。
看完文章,记得点
!
来源:象山发改
新闻热线:0574-65719831
广告合作:13805852269
往期精选
▶ 象山传媒中心正式成立!开启融媒体时代新征途…
▶ 象山乡镇百姓明年有望坐"公交船"出行!渡运公交化改革已正式启动!
▶ 赞!象山有个“颐养小屋”!老人用这种方式养老简直太舒服~
▶ 象山定塘一河道内发现古沉船!疑为古代商船,文保部门已介入调查…
▶ 象山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注意!12月10日起赶紧为爱车领取“临时身份证”…
▶ 是的!我要去象山了!
▶ 象山航站楼即将启用!以后出门坐飞机更便捷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