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县棚改办获悉,根据该办的统一安排,7月31日,我县四期棚改项目中心城区区块启动意愿征询。据了解,四期棚改项目中心城区共有象山桥路区块一、象山桥路区块二、象山桥路区块三、粮站区块一、粮站区块二等5个区块改造项目,涉及1400余户。一起来看一下吧!


征收范围东至南街,南至羊行街,西至新丰路,北至西街(不包括姜毛庙、西街120号至西街168号、南街2号、南街6弄2号至南街6弄36号等)。

征收范围东至南街,南至挑水弄、金溪路,西至新丰路,北至羊行街。

征收范围为东至南街,南至建设路,西至新丰路(不包括久久华庭),北至挑水弄、金溪路。

征收范围东至新丰路,南至敲更弄、井花巷,西至营门路,北至西街。

征收范围为东至新丰路(不包括久久华庭及久久华庭南侧临街面建筑),南至建设路,西至营门路(不包括西和苑),北至敲更弄、井花巷。

上述范围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据悉,此次征收意愿征询期限为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意愿征询期限之内,若意愿征询同意率达到90%以上的,将启动下一步征收工作;如同意率未达到90%,则视房屋征收意愿征询未通过,房屋征收工作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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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棚改办 县房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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