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以后,我县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闯红灯、城区使用远光灯、电瓶车载人、乱停车等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文明行为依旧存在。在此予以集中曝光,希望市民引以为戒,做到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市民。

1.车辆并排停车

2.车辆逆向停在车道上

3.城区使用远光灯1

4.城区使用远光灯2

5.电瓶车载人且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6.非机动车占据公交车站台

7.货车占据公交车站台

8.机动车占据公交车站台

9.行人闯红灯
近日,象山交警在“一创一治”整治行动中
查获了10名醉酒驾驶人员
嫌疑人:郑卫星
血液酒精含量:98mg/100ml
嫌疑人:林丹
血液酒精含量:84mg/100ml
嫌疑人:黄声升
血液酒精含量:138mg/100ml
嫌疑人:许祖兴
血液酒精含量:81mg/100ml
嫌疑人:王良华
血液酒精含量:120mg/100ml
嫌疑人:刘长春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
嫌疑人:余敏
血液酒精含量:192mg/100ml
嫌疑人:邵力
血液酒精含量:88mg/100ml
嫌疑人:欧鑫铭
血液酒精含量:92mg/100ml
嫌疑人:邓李响
血液酒精含量:16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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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创建办 县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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