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蟹类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单体总重(包括捆扎物)的5%。捆扎物应采用绿色、环保材质的捆扎带(绳)、橡皮筋等材料。
《通知》还规定,对过度捆扎包装、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农业农村部门(渔业生产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措施。违反市场管理行为的经营户、农贸市场将被纳入市场“红黑榜”给予公示。

早在3月20日
象山多部门联合突击检查
梭子蟹过度捆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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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也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蟹类捆扎的本地规范,以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象山梭子蟹的品质和品牌形象。
来源:中国宁波网等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