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象渔50020船注意,请放慢速度接受检查!”
根据我县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渔船、渔供船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对巡航途中或者返港靠岸的渔船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船上监控视频回放,检查船上人员在生产作业时是否正确穿戴救生衣。
同时,通过瞭望实时监测在外作业的渔船和渔供船,若发现未穿戴救生衣现象,及时提醒,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切实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从3月26日开始,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检查91次,出动执法人员711人次,登临检查渔船287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渔船45艘,当场落实整改27艘,查获临水作业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渔船12艘。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船长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改正,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县水利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对查获的渔船从严处罚,维护渔区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