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宁波市首个堤防(海塘)灾害综合保险试点项目正式落地象山,由县水利和渔业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签订协议,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破解我县海塘灾害风险防控难题。
↓点击播放2020年8月26日《象山新闻》
“用近28万元保费给13余公里海塘‘上保险’,保险时间1年,按照合同约定,灾后最多可获赔800万元。”县水利和渔业局水害灾害防御科科长介绍,此次试点的海塘有大目湾海塘一期和二期、仁义塘、新桥南北塘、昌国海塘等5条,保险内容包括由于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非灾意外事故造成参保海塘结构破坏、漫顶、溃堤、决口、堤面滑移失稳、堤基掏空、堤面附属设施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失或灭失;海塘养护人员或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因抢险救灾导致的救灾设施、设备等财产的灭失两个方面,形成以“人+物”为核心的双重保障机制。

我县地处东海之滨,海岸线长达800公里,共有一线海塘109条、沿塘水闸247座,全县海塘总长201.4公里,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高发频发之地。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9年期间,共有30个台风登陆或影响象山,全县累计投入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2亿余元。

据介绍,以前海塘堤防受损后,维修完全依靠固定的预算资金,申请、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由于资金的制约,只能优先修复受损较严重的堤防,或者简单地修复。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将不固定的灾害分散支出转化为可预算安排的固定保险费支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受损堤防修复工作,有效防止灾情扩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水利工程管理点多、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养单位一直存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人员不足等难题。购买堤防保险机制,可以让保险公司参与和监督投保堤防的运行管护工作,形成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利益,进一步提升工程安全监测、日常检查、维修养护、事故处理报告等管理监督水平,实现对隐患的“防”和“控”。

据悉,工程管理得越好,出险概率就会相对降低,所以,为堤防“上保险”,不是为了获得多少赔偿,而是为我县灾害防控构筑最坚实的防线。
记者:陈佳雯 励申之 胡渊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