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1. 此公示信息仅作为报名信息公示,方便家长核对信息是否有误或遗漏,尚未涉及学校的录取安排;
提醒:第二批名单为《申请“按房就近”的新生名单》,将于7月12日进行公示。其他类别名单将分批次陆续公示。
4. 录取办法: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该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住宅房均在该学区;
(3)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有该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1)(2)两类的;
当(1)、(2)、(3)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3)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当(1)、(2)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2)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当(1)类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对第(1)类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超出学额部分将统筹分流至其他城区学校。

说明:
来源:象山教育
一审:周衍欣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