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申报告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详见附表)和境外来(返)象人员,抵象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谨慎选择出行。倡导“非必要不离省”,确需出省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
(三)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外出时,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出入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应主动遵守各单位防控措施,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记录。
(四)规范就医就诊。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在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如实向医生报告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往返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